优优鲸选食材供应商保证金协议
保障交易安全,守护食品安全
协议编号:YYJX-BZJ-2026-001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8日
本协议由优优鲸选招采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甲方"或"平台")与入驻食材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乙方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第一条 保证金目的
1.1 保证金是甲方为保障采购单位权益、约束乙方履约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而设立的担保资金;
1.2 保证金不属于收费项目,乙方退出平台时无息退还;
1.3 保证金由甲方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保证金标准
根据供应商类型和经营品类,保证金标准如下:
供应商类型 |
保证金标准 |
说明 |
|---|---|---|
综合食材配送商 | XX元 | 全品类配送,含冷链 |
单品类供应商 | XX元 | 单一品类供应 |
产地直供 | XX元 | 农产品生产基地 |
食品经销商 | XX元 | 品牌代理、批发 |
2.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经营规模、信用等级调整保证金标准;
2.2 乙方增加经营品类或升级供应商类型时,应补足保证金差额;
2.3 试运行期间,保证金标准可享受优惠,具体以平台公告为准。
第三条 保证金缴纳
3.1 乙方在资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
3.2 缴纳方式:对公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
3.3 保证金到账后,甲方开通乙方账号,入驻完成;
3.4 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保证金扣除
4.1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1)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扣除全部保证金,清退账号;
(2)供应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材:扣除全部保证金,清退账号,移交相关部门;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乙方负主要责任:根据损失金额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赔偿;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扣除保证金的20%;
(5)未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配送:每次扣除保证金的5%-10%;
(6)恶意违约、欺诈采购单位:扣除全部保证金,清退账号;
(7)其他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应金额。
4.2 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平台功能;
4.3 甲方扣除保证金前,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乙方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申诉。
第五条 食品安全专项保证金
5.1 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乙方保证金中XX%作为食品安全专项保证金;
5.2 食品安全专项保证金仅用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先行赔付和应急处理;
5.3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甲方可动用专项保证金先行赔付采购单位,事后向乙方追偿;
5.4 专项保证金不足赔付的,乙方应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第六条 保证金退还
6.1 乙方申请退出平台时,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6.2 退还条件:
(1)无未完成的交易订单;
(2)无未处理的投诉和纠纷;
(3)无未缴纳的平台费用;
(4)无正在调查的违规行为。
6.3 退还流程:乙方提交退出申请 → 甲方审核(15个工作日) → 公示期(15天) → 无息退还;
6.4 退还方式:原路退回乙方缴纳账户;
6.5 已扣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保证金管理
7.1 甲方设立保证金专用账户,独立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7.2 乙方可随时查询保证金余额和扣除记录;
7.3 甲方每年公示保证金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7.4 甲方因经营原因终止平台服务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全部保证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保证金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修改本协议,修改后在平台公告;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平台相关规则执行;
9.3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优优鲸选招采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400-XXX-XXXX
联系邮箱:service@yuncailian.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