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九部门联合发布发改法规〔2026〕195号文件,部署AI在招投标领域20个重点场景应用;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2027年底更多场景全国推广;明确AI定位为辅助工具,不改变各方主体法定责任。
2026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招投标领域AI应用的顶层设计文件,标志着招投标行业正式迈入"人工智能+"时代。
《意见》围绕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和管理重点环节,明确了20个重点应用场景,覆盖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编制与检测、投标策划与合规自查、开标评标、定标决策、现场管理、监管执法等六大环节。在招标环节,AI将辅助招标人进行行业趋势研判、需求分析、招标文件智能匹配和合规性检测,鼓励实行招标文件"先体检、再发布"。在投标环节,AI可为投标人推送适配项目信息、生成招标需求图谱、提示投标文件错漏缺项、预警低于成本价风险。
在开评标环节,《意见》提出打造类人化的数字开标人,自动完成开标全流程;构建智能辅助评标能力,辅助专家开展评审或生成参考结果;实现评标报告智能审核,自动预警评分不一致、分值计算错误等问题。在监管环节,重点推进围串标识别、信用管理、协同监管、投诉处理等智能化应用,构建"主体+行为"全覆盖的综合预警体系。
《意见》设定了明确的阶段目标: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2027年底,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同时强调,AI模型生成的结论不替代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的自主判断,不改变使用主体的法定责任,坚持技术的辅助性定位。
适用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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