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26年8月1日起启动投标保函核验工作;重点核验保函是否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函编号、开函时间等关键要素;对无项目名称、无保函编号支持验真、开函时间为长期等情形将推送处理;此举旨在杜绝虚假保函、无效保函,深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后续将根据核验结果持续优化验真方案,实现即时核验与限时核验。
2026年8月1日起,河北省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启动投标保函核验工作。该中心于7月30日发布《关于规范保函使用及开展保函核验的通知》,明确从8月起对投标保函实行常态化核验,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第43号令)关于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异常行为提醒”职责的要求,同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和《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209号)文件精神。
根据通知,保函核验主要聚焦以下几类异常情况:所用保函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与所选项目不对应;无保函编号支持验真;无对应开函时间或开函时间为长期等。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保函,中心将推送至招标人(招标代理)及评标专家作出相应处理。对出具或使用虚假保函且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置。
长期以来,电子保函在替代现金保证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也出现了虚假保函、无效保函、信息要素不全等风险隐患。保定市通过启动核验机制,将保函真实性审查从事后抽查前移至交易环节,形成“事前核验—事中预警—事后处置”的闭环管理。这一做法不仅有助于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也能倒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规范出函行为,提升电子保函市场整体质量。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表示,将持续评估核验结果与现行措施,据此调整优化验真方案,并升级相关功能,逐步实现保函的即时核验与限时核验。对于供应商而言,申请电子保函时应仔细核对项目名称、编号、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确保保函真实有效,避免因保函问题导致投标被否决。
适用主体: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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