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围绕招投标交易全过程提出20个重点应用场景;明确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2027年底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强调AI技术为辅助性定位,不替代各方主体法定责任。
2026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该文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招标投标改革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有关安排,推动招标投标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文件明确提出阶段性目标:到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到2027年底,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形成一批模型训练、场景应用、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围绕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文件系统梳理了20个重点应用场景。在招标环节,包括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检测;在投标环节,包括投标策划、投标合规自查;在开标和评标环节,包括数字开标人、专家抽取方案、智能辅助评标;在定标环节,包括评标报告核验、辅助定标决策、中标合同签订;在现场管理环节,包括场所调度、见证管理、档案管理、智慧问答;在监管环节,包括专家管理、围串标识别、信用管理、协同监管、投诉处理。
该实施意见对行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深远影响。长期以来,招投标领域存在量身定做招标、隐蔽串标、评标偏差、数据孤岛等顽疾。AI技术的应用将显著提升监管穿透能力:在围串标识别方面,通过多维数据碰撞和主体画像,可穿透式发现企业特征信息雷同、主体关系异常、投标行为异常、专家打分倾向等隐蔽问题;在招标文件检测方面,可自动识别各类违法违规和排斥限制竞争问题,实现"先体检、再发布";在智能辅助评标方面,可打造类人化评审推理能力,全面提取招标投标文件要素,辅助专家开展评审。
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而言,建议做好三方面准备。一是密切关注本地AI应用场景落地时间表,提前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升级和数据治理工作;二是招标人要充分利用招标文件检测功能,从源头上避免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三是投标人应借助投标合规自查工具,对照招标文件进行响应性比对,减少投标文件缺漏和低于成本价投标风险。需要强调的是,文件明确规定AI技术为辅助性定位,模型生成结论不替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的自主判断,不改变使用主体的法定责任。
适用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营方、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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