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9月发布);文件规范供应商准入、采购方式、验收流程和储存管理;要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须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6年全国各地持续推进落实。
2025年9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26年持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落实。该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巩固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坚决守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指引》对供应商准入条件作出明确要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同时,供应商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采购方式上,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招标文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制定,严禁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在验收环节,学校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
该政策对食材供应链和校园餐行业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追溯要求,推动食材配送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冷链配送能力和检测能力;另一方面,集中定点采购和公开招标制度有利于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食材供应链企业参与竞争,淘汰资质不全、管理粗放的小型供应商。同时,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将有效遏制校园餐领域的利益输送和违规操作,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针对食材配送供应商和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食材供应商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测报告、配送车辆冷链条件等资料齐全;二是密切关注各地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信息,积极参与集中定点采购项目;三是学校后勤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验收制度,配备必要的验收人员和检测工具;四是建议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宗食材进行定期抽检,并留存完整的采购、验收、出入库记录,做到全程可追溯。
适用主体:学校后勤管理部门、食材配送供应商、食材供应链企业、学校食堂承包商、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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