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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实施,"谁生产谁负责"全链条追溯体系建立

   2026-07-01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22
核心提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担责"责任追溯体系;要求生产企业按批次开具合格证,收购者"先收证后收购";网络销售必须附具合格证,形成全链条责任闭环

核心提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担责"责任追溯体系;要求生产企业按批次开具合格证,收购者"先收证后收购";网络销售必须附具合格证,形成全链条责任闭环

2026年2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分段管理走向全链条追溯的重大转变。该办法与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食品安全部署紧密呼应,构建了"从田间到餐桌"的闭环管控体系。

办法的核心制度设计是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担责"的责任追溯体系。具体而言,生产企业、合作社须按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证上载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生产者联系方式及承诺内容;收购者在收购农产品时须"先收证后收购",即先查验合格证再进行收购行为;网络销售农产品必须附具合格证,电商平台需建立合格证查验机制。这一制度链条实现了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责任衔接。

在追溯手段方面,办法推动信息化升级,要求合格证采用二维码等信息化形式,消费者可通过扫码查询产品产地、生产记录、检测结果等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将合格证信息纳入追溯平台,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互通,形成"合格证信息+生产记录+检测数据+监管执法"四位一体的追溯体系。

办法的处罚机制同样值得关注。对未按规定开具合格证的生产经营者,将纳入信用记录并予以处罚;对虚假承诺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同时,办法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激励诚信经营,信用等级高的生产经营者在政策扶持、信贷支持、市场准入等方面获得倾斜。

对于参与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供应商而言,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意味着更严格的准入要求和更规范的验收流程。食材配送企业在投标时须证明其具备合格证查验和追溯能力,采购人在验收环节须核实合格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食材供应链企业尽快完善合格证管理流程,建立批次追溯台账,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以适应政策要求并获得竞争优势。

适用主体:农产品生产企业、食材配送供应商、机关食堂采购人、市场监管部门、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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