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平台“工程建设”板块登记的项目须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人应在项目登记前通过平台功能模块如实填报并公开发布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应在项目登记后、招标公告发布前网上公示,强化招标内控管理。
2026年6月30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执行招标计划发布、招标文件公示规定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板块登记的项目,必须执行招标计划发布和招标文件公示两项新规定。该通知由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印发,旨在进一步规范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标人内部控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通知要求,新规包含两项核心内容。第一,招标计划发布。招标人应在项目登记之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板块的“招标计划发布”功能模块,如实填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计划。这意味着招标人不能再等到招标公告阶段才披露项目信息,而需要在更早的立项准备阶段就让市场获知项目的基本情况。第二,招标文件公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项目完成登记、标段划分确定之后、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前,将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该环节前置了招标文件的社会监督窗口,有助于潜在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前发现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减少后续异议和投诉。
从行业影响来看,这两项新规将显著提升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透明度。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可以让供应商更早地进行项目跟踪和资源调配,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盲目投标;招标文件公示则把“事后质疑”部分转化为“事前监督”,有利于压缩量身定做、限制竞争等问题的生存空间。对于代理机构而言,文件编制质量将成为更突出的竞争力,粗制滥造或带有倾向性条款的文件更容易在公示阶段暴露。
建议河南省各类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从三方面做好衔接:一是及时调整内部招标流程,将招标计划编制和招标文件公示纳入标准作业程序,预留充足时间;二是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部门的沟通,熟练掌握“招标计划发布”模块和招标文件公示功能的操作要求;三是建立招标文件内部审核机制,重点关注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易引发争议的环节,确保文件合规、公正、可执行。
适用主体:河南省各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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