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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评标专家库年度续聘启动:动态清退与终身禁入制度同步落地

   2026-07-05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83
核心提示:湖北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已开放2026年度续聘申请通道,面向2022年入库专家发送短信提醒;续聘申请须在2026年12月前通过电子系统提交;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单独设立评审专家专条,明确违法评审可处终身禁止参加评审活动;全国多地加快推进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和违规清退机制建设。

核心提示:湖北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已开放2026年度续聘申请通道,面向2022年入库专家发送短信提醒;续聘申请须在2026年12月前通过电子系统提交;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单独设立评审专家专条,明确违法评审可处终身禁止参加评审活动;全国多地加快推进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和违规清退机制建设。

2026年7月初,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中心通过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发布公告,正式启动本年度评标专家聘期续聘工作。根据公告,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将对本年度聘期即将届满的评标专家进行短信提醒,并开放续聘申请通道。本次续聘对象为专家编号标明为2022年入库的在库专家,有续聘意愿的专家须在2026年12月前登录省评标专家库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续聘申请。

湖北省此次续聘工作体现了评标专家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趋势。提交续聘申请时,专家须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核实个人信息、专业类别、从业经历等关键信息,系统将自动校验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对于不再符合入库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专家,系统将不予通过续聘审核。这一机制与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中提出的"建立全国、省级两级专家库动态清退机制"形成呼应,标志着评标专家从"终身入库"向"动态管理"的实质性转变。

评标专家的专业化管理已成为当前招投标改革的重要一环。2026年6月提请审议的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首次单独设立评审专家专条,将评审专家列入法定责任主体。草案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而未依法回避、与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处罚。这填补了现行法律对评审专家法律责任规定不足的制度空白。

从全国范围看,多地正在加快评标专家库管理改革步伐。2026年初,财政部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中,已将"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高专家入库门槛"列为重点任务。部分省份已开始要求评标专家提供从业经历证明、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将专家履职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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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分析与行业解读

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地,将对招投标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一是专家"终身制"被打破,入库不再是"一劳永逸",专家须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才能保持资格;二是违规成本大幅提高,终身禁入制度将对专家的独立、客观、公正评审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三是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而言,评标专家的专业性和合规性有了更可靠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提升采购结果的质量和公信力。对于有意申请或续聘评标专家的从业人员,应密切关注所在省份的公告通知,及时完成续聘手续和继续教育要求。

适用主体: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业人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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