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扩大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范围;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施工项目原则上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700万元至1亿元施工项目须采用省域内跨设区市远程异地评标;目标到2027年底全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比例达70%以上;确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南昌、赣州为首批跨省评标保障场所。
2026年7月14日,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披露,该委已印发《关于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推行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范围,通过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破解本地专家"熟面孔"风险,压缩围标串标操作空间。
《通知》按照项目金额大小分级设置了远程异地评标要求。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方面,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20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项目、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项目,原则上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在省域内跨设区市远程异地评标方面,700万元至1亿元的施工项目、3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货物项目、150万元至1000万元的服务项目,须采用省域内跨设区市远程异地评标。此外,《通知》提出明确目标:到2027年底,全省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比例需达到70%以上。
为保障新规落地,江西省确定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首批保障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并计划在2027年底前推动其余设区市全面具备跨省评标能力。同时,《通知》要求加强软硬件支撑,建立了评标专家及工位共享资源目录,明确了主副场职责分工、评标服务保障、专家劳务报酬及副场成本补偿等机制,为跨区域评标的常态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从行业影响来看,江西的改革举措是招标投标领域深化系统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实践。远程异地评标通过随机抽取、异地参评、物理隔离的模式,有效压缩了人情干预空间,打造了更加公平透明的采购环境。同时,以"数据跑路"替代专家线下"奔波",大幅压缩了时间与经济成本,全方位提升了政府采购评审质效与公信力。此前,福建省也已将异地评审专家人数要求从"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提高至"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全国多地正加速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而言,远程异地评标的全面推行意味着业务操作模式的重大调整。一是评标组织流程更加复杂,代理机构需要协调主副场的技术对接、专家抽取、音视频交互等环节。二是评标周期可能因跨区域协调而有所延长,需要提前做好项目排期。三是信息化操作能力要求提高,代理人员需熟练掌握远程评标系统的操作规范。建议招标代理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远程异地评标组织能力,以适应评标模式变革带来的新要求。
适用主体: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招标人、投标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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