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佛山市政务和数据管理局10月20日发布通知,自10月22日起施行;凡进入市级云平台交易的依法必招项目原则上全面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达到粤发改规〔2026〕8号范围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必须实行,副场专家不少于2人;豁免须书面申请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2026年12月底前50%以上、2027年底前70%以上实现远程异地评标。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消息,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及广东省相关工作部署,该局于2026年10月20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和"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自2026年10月22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招标文件预公示或招标公告的项目可沿用原规定执行。
通知在实施范围上作出了明确的"应进尽进"安排。凡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面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达到《广东省远程异地评标招标项目范围规定(试行)》(粤发改规〔2026〕8号)规定范围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必须实行远程异地评标,且远程异地评标副场专家应不少于2人。这一人数下限的设定颇具针对性——实践中个别项目曾出现"副场仅1名专家"的形式化异地评标,无法形成实质性交叉制衡。
对豁免情形,佛山采取了"严控+留痕"的双重约束。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涉及国家秘密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云平台在标段(包)环节上传书面申请说明,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不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应从严把握豁免条件,申请豁免须充分说明远程异地评标对评审质量的影响因素,否则不予同意;确因外省专家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经审核后应由跨省改为跨市远程异地评标。这意味着"专家凑不齐"不再构成直接豁免的理由,而只是调整异地层级的条件。
"双盲"评审同步全面推行。凡进入云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原则上应全面实行评标专家"盲抽"、技术标"暗标"盲评;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的项目可暂不实行技术标"暗标"盲评。各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标"暗标"盲评的具体要求,云平台"暗标"盲评功能已正式上线。时间表方面,通知要求2026年12月底前50%以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和"双盲"评审,2027年12月底前远程异地评标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从制度逻辑看,佛山这份通知把"场地隔离"和"身份隔离"两类措施捆绑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解决的是专家与项目属地、招标人之间的空间关联,双盲评审解决的是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身份关联。两者叠加,实质上是把《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所要求的"防范围标串标"从制度宣示推向技术落地。对代理机构而言,最直接的影响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匿名化处理规则、评分点与暗标内容的对应关系,都必须提前设计,否则开标后极易出现"暗标文件格式不符"的批量否决争议。
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三条实操建议:一是将技术标暗标格式要求细化为可核验的清单(字体、页边距、页码、图表标注、页眉页脚等),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不符的后果;二是提前测算异地评标带来的评审时长增加,合理安排开标至定标的时间窗口,避免超时评审;三是审慎使用豁免通道,豁免申请须留存专家专业匹配度、涉密认定等佐证材料,以备后续监管核查。
适用主体:佛山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市及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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