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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七部门发文加强校园食堂食材供应链监管:大宗食材县级统一采购、10月18日起实施

   2026-10-10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日报、成都双流区政府网40
核心提示:四川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链和膳食经费监管;县域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原则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统一采购;实行入校食材"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并建立验收台账;食材成本占比不低于伙食费收入70%;2026年10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核心提示:四川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链和膳食经费监管;县域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原则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统一采购;实行入校食材"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并建立验收台账;食材成本占比不低于伙食费收入70%;2026年10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链和膳食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继四川省教育厅今年9月制定《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之后,该省针对校园餐治理出台的又一重要配套文件,自2026年10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通知》从强化食材源头管控、明确食材采购模式、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加强食材供应商管理、严格食材进货查验五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在采购模式上,明确县(市、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技工院校)自主经营食堂的大宗食材,原则上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实施统一采购;确有特殊困难的地区,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多校划片联采、学校自主采购等方式实施;省属和市(州)属、民办及食堂对外承包的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可参照纳入属地管理。在验收环节,学校须建立完善入校食材"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建立验收台账,确保食材送达后立即验收,并严格实行查验人员"定期轮换"和"随机组合"机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一线教师参与进货查验。文件还明确食材供应商不得作为询价成员参与询价,果蔬类、肉类等价格波动较大品类每月询价不少于1次;中小学校自主经营食堂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70%(500人以下学校不低于65%)。在廉洁风险防控上,明确不得将校级领导干部、民办学校举办者、后勤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直系亲属,安排在食材采购、验收、库管、财务、食堂经理等运营关键岗位。

行业解读认为,该文件的最大亮点是将食材供应链管理与膳食经费监管"捆绑"推进:统一采购解决"价格虚高"问题,联检验收解决"质量失控"问题,成本占比与结余上限(餐费累计结余不超过年度收入3%、承包经营项目年净利润率不超过5%)解决"截留套取"问题,三者共同构成校园餐治理的闭环。同时,文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将食材验收、加工、贮存、配送等关键环节可视化监控接入智能预警平台,为食材供应商和配送企业的数字化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对食材供应商和配送企业而言,建议从三方面提前应对:一是对照县级统一采购和多校联采的准入要求,梳理企业资质、检测报告、冷链配送和溯源能力,积极纳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供应商库;二是配合学校落实联检验收制度,规范随货单据、检验检疫证明和影像留存,避免因验收争议被清退;三是关注询价机制和成本占比红线带来的利润空间约束,通过规模化集采和供应链数字化降本,而非依赖价格信息不对称获利。

适用主体: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技工院校、民办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及配送企业、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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