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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新规7月施行:异地专家比例提至二分之一,跨省评审制度正式落地

   2026-07-25 福建省财政厅,2026年4月24日发布《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36
核心提示: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新规7月1日正式施行,原试行规则同步废止;异地评审专家人数比例从"不少于三分之一"提升至"不少于二分之一";新增跨省评审适用范围、紧急处置机制和评审纪律规范;明确远程异地评审适用于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项目。

核心提示: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新规7月1日正式施行,原试行规则同步废止;异地评审专家人数比例从"不少于三分之一"提升至"不少于二分之一";新增跨省评审适用范围、紧急处置机制和评审纪律规范;明确远程异地评审适用于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的项目。

2026年7月1日,《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管理规则(2026版)》正式施行,原试行规则同步废止。这一新规由福建省财政厅于4月24日发布,经过两个多月的过渡期后正式生效,标志着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从试行探索阶段进入规范化运行阶段。

新规最核心的变化是异地评审专家比例要求的上调。对比原试行规则,异地评审专家人数从原先的"不得少于当次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变为"不得少于当次项目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比例提升意味着评审委员会中异地专家将占据多数席位,进一步增强了评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当本地专家不再是评审主体时,本地利益关联和"熟人评审"的隐患将大幅减少。

新规同时明确了远程异地评审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因本地专家资源不足无法满足评审需求的项目。这一适用门槛既避免了远程评审在小额简单项目中的过度使用,也确保了在真正需要异地专家的项目中能够强制启用。

在跨省评审方面,新规首次建立了制度化的跨省评审机制。此前远程异地评审主要在省内不同地市之间开展,跨省评审缺乏明确规范。新规允许在特定情形下引入外省专家参与评审,打破了专家资源的省域壁垒,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政府采购评审环节提供了制度支撑。

新规还补充了紧急处置机制——当远程评审过程中出现技术故障、网络中断等突发情况时,明确了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避免因技术问题导致评审中断或结果争议。评审纪律规范方面,新规对远程评审中专家的行为规范作出细化要求,包括独立评审、不得交流评审意见、不得泄露评审信息等,并将远程评审纳入全过程留痕和监督追溯体系。

远程异地评审是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的重要一环。通过电子化平台实现异地专家远程参与评审,不仅解决了本地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更有力地推动了评审的公平公正——异地专家比例的提升、跨省评审的制度化、紧急处置的规范化,共同构建了一个更加透明、更加专业的政府采购评审体系。福建省的这一改革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样本。

适用主体: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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