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内江市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全链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自2026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下施工项目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企业;1000万元以下项目原则上免收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以上,鼓励30%首付款。
2026年8月10日起,内江市正式施行《关于全面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全链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文件由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替代2017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内府办发〔2017〕6号),从招标人主体责任、评标机制、企业减负、中小企业扶持、标后监管五个维度构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体系。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文件明确,对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除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外,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业企业;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并在评标中给予加分,同时强化对联合体实际履职的监管,打击"假联合、真挂靠""假联合、真转包"。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以上,鼓励约定不低于合同总价30%的首付款,3000万元以下项目可适当提高至40%;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分期返还,不再扣留至竣工。
从改革逻辑看,内江新政将"减轻企业负担"与"支持中小企业"作为两个独立专章,凸显了从"管招标"向"促公平、优环境"的转向。一方面,通过远程异地评标、主观分项目"暗标盲评"、专家分散独立评标等机制防范围标串标,从技术层面解决"熟人干扰";另一方面,通过降低投标保证金、提高进度款比例等真金白银的措施,缓解中小企业投标和履约环节的资金压力。两者结合,既规范了市场秩序,又降低了参与门槛。
对拟在内江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业企业而言,应重点把握:一是核对自身是否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型中的中小企业,3000万元以下施工项目投标时如实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是关注"通用标准工程项目弱化资质、业绩分值权重"的评审导向,强化实施方案与合理报价的竞争力;三是充分利用1000万元以下免保证金、30%—40%首付款、履约保证金分期返还等条款,优化自身现金流安排,并在中标后配合"两场联动"标后监管,确保人员到岗、质量安全等履约表现良好。
适用主体:建筑业中小企业、小微建筑业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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