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要求2026年全国常态化推进远程异地评标;31个省(区、市)已陆续出台远程异地评标实施细则,跨省专家资源共享体系加速构建;远程异地评标有效打破"熟人评标""专家被围猎"等顽疾,推动招投标公平竞争再上新台阶。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作出全面部署。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在常态化推进省内跨地级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通过签署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加强跨省域合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搭建全国远程异地评标共享节点。进入2026年,这一制度安排从文件走向全面落地,全国31个省(区、市)已陆续发布或完善了远程异地评标实施细则,跨省专家资源共享的新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远程异地评标的核心机制是: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和音视频实时交互技术,将分布在不同城市的评标专家在线组建为同一项目的评审委员会,专家通过系统同步完成投标文件评审、独立打分和评标报告签署。在这一模式下,专家无需前往项目所在地集中,彻底消除了传统"面对面"评审中可能产生的"熟人打招呼""专家被围猎"等空间条件。以吉林省为例,其规定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特定条件的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则在省内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已有多宗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实现了三省甚至四省专家协同评审。
远程异地评标对招投标行业生态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它有效解决了部分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专业覆盖面窄的瓶颈——偏远市县的大型复杂项目可以便捷地调用省会城市或外省的资深专家参与评审,大幅提升了评标专业水平。其次,它从根本上改变了"评标专业户"现象——过去少数"活跃专家"频繁参评同一地区项目,容易形成利益圈层,远程异地评标将专家抽取范围从地市级扩展到全省乃至全国,稀释了这种聚集风险。第三,它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完整的电子追溯证据——远程评标全过程音视频自动录制存档,评标行为的每一处细节都可追溯审查,大大增强了监管威慑力。
对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建议做好以下应对:一是梳理现行招标文件中的评标组织方案,对于预算金额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主动设计远程异地评标方案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二是升级内部电子招投标系统,确保与省级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远程评标技术标准兼容;三是提前与潜在评标专家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建立工作联络机制,明确副场补偿、服务保障、监管协同等协作内容;四是关注各地细则差异,尤其在专家抽取规则、费用结算标准、异地监管权限等关键环节,确保合规操作。
适用主体:招标人(各级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企业、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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