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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跨省远程异地评标7月1日起常态化 1亿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跨省评审

   2026-07-07 四川省发改委81
核心提示: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川发改法规函〔2026〕277号);2026年7月1日起施行;1亿元以上施工总承包类、20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类、100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原则上必须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首批由成都绵阳南充宜宾市承担场地保障;评标委员会须包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省内专家;技术复杂或涉密项目可转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

核心提示: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川发改法规函〔2026〕277号);2026年7月1日起施行;1亿元以上施工总承包类、20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类、100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原则上必须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首批由成都绵阳南充宜宾市承担场地保障;评标委员会须包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省内专家;技术复杂或涉密项目可转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

2026年6月29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川发改法规函〔2026〕277号),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要求,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四川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达到特定规模标准的,原则上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具体规模标准为: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等)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货物、服务任意一项达到上述标准的,整个项目原则上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在例外情形方面,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涉及国家秘密或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可不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但应转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并作出书面说明。未成功调度到合作省份专家资源时也应转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

在组织保障方面,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月30日前须对接不少于3个跨省合作对象并完成联调测试,成都、绵阳、南充、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批承担场地保障任务,各确定10个以上支持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位。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不得全部抽取省外专家,须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数三分之一的评标专家参与。专家劳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鼓励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支付。

适用主体: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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