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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校准政府采购"标尺":推进优质优价,破解异常低价顽疾

   2026-08-27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财政部 2026-08-2136
核心提示: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释放政策信号: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政府采购秩序;配合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实施本国产品政策;完善采购交易规则,着力破解异常低价问题,推进优质优价;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常态化监管机制,聚焦差别歧视条款、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核心提示: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释放政策信号: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政府采购秩序;配合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实施本国产品政策;完善采购交易规则,着力破解异常低价问题,推进优质优价;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常态化监管机制,聚焦差别歧视条款、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2026年8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介绍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时,专门就"财政部门将如何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作出回应,其中政府采购领域的改革方向尤为值得关注。

廖岷指出,市场有没有活力关键看企业,企业最期盼的就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近年来,财政部立足财政职能,与其他部门一道,持续助力优化市场环境。在政府采购领域,下一步将重点从三方面发力:一是促进税制公平统一,消除"洼地";二是规范地方财政补贴,划清"红线";三是优化政府采购秩序,校准"标尺"。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低价低质"问题,财政部明确提出要"完善采购交易规则,着力破解异常低价问题,推进实现优质优价,从制度源头上遏制无序竞争"。这与财政部此前印发的《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形成政策合力。该通知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设定了报价低于平均值50%、低于次低报价50%、低于最高限价45%等具体审查触发标准,从需求管理、审查机制、履约验收三个层面进行全链条治理。

在监管层面,财政部强调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常态化监管机制",聚焦差别歧视条款、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同时,配合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实施本国产品政策,"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产品符合标准,均一视同仁对待"。

适用主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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