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庆推行保证金自动退还改革以来累计自动退还约1.8亿元;6月23日市财政局印发规范政府采购保函业务通知明确三条"硬杠杠";统一电子保函出具标准须标注官方核验渠道和专属查验二维码;压实担保机构主体责任须完成线上登记备案;明晰保函同等法律效力严禁未经核实直接废标
投标保证金"退得慢""追着要"长期以来是政府采购领域的一大痛点。2026年7月,重庆市财政局披露的数据显示,自今年正式推行保证金自动退还改革以来,全市已累计实现保证金自动退还约1.8亿元,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回笼的"老大难"问题。
保证金自动退还机制依托重庆"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平台,将采购业务"一站办理"、信息"智能推送"、保证金"自动退还"等功能集纳其中。项目结束后系统自动审核、资金原路返还,无需企业提交退款申请。市财政局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管理相对规范的代理机构相比,部分管理不够规范的代理机构此前保证金退还效率更低,存在迟退、不退的风险,自动退还改革将退还时限大幅压缩,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然而,保证金"退得慢"的问题解决后,"交得顺"环节又浮现了新问题。今年6月,市财政局接到一起投诉:有供应商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正规担保机构开具了电子保函,却因为保函没有特别的核验标志,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通过官方平台主动核验,直接认定保函无效并作出废标决定。合规保函说废就废,严重侵害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类实际问题,6月23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明确了三条"硬杠杠":
一是统一电子保函出具标准。所有电子保函及保证保险凭证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官方核验渠道、配备专属查验二维码,实现真伪一键可查,杜绝"无法验证保函真伪"的借口。
二是压实担保机构主体责任。开展保函业务的机构如需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必须完成线上登记备案,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担保机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三是明晰保函同等法律效力。纸质保函、保证保险与电子保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不得无故拒收合规保函,评审中若发现信息存疑,必须先行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严禁未经核实直接废标。
今年4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提出,要继续优化应用功能,降低政府采购业务办理门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托数字化管控手段和标准化业务规范,构建政府采购保函闭环管理体系,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适用主体: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担保机构、供应商、财政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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