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黔南州综合电子保函金融服务平台于2026年10月8日试运行、10月16日正式上线;依据国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建设;交易主体可自主选择在线申请开具交易电子保函;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保证金,进一步优化交易采购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2026年10月15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黔南州综合电子保函金融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公告》。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保证金,进一步优化交易采购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与综合电子保函金融服务平台的对接联调,平台于10月8日上线试运行且运行正常,决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根据公告,各交易主体可自主选择通过黔南州综合电子保函金融服务平台申请开具交易电子保函。这意味着参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等市场主体,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环节时,可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业务,无需再线下往返银行或担保机构,有效降低时间成本和资金占用压力。电子保函具有与现金保证金同等法律效力,且具备真伪核验、在线流转、到期自动释放等数字化特征,便于监管部门实时掌握保证金缴纳情况。
该平台的上线是黔南州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企业而言,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后,可将原本冻结的保证金资金释放用于生产经营,显著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而言,电子保函统一核验、全程留痕,有助于防范假保函、无效保函等合规风险。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均在大力推动电子保函应用,黔南州平台的正式上线标志着该地区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进入全流程电子化新阶段。
建议参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尽快熟悉平台操作流程,提前完成注册和认证;在投标时优先选择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降低资金占用;注意核对保函开具机构的合规资质,确保保函具备官方核验渠道;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接受电子保函,并不得限定保函出具机构,保障供应商自主选择权。
适用主体:参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供应商、投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金融机构、电子保函平台运营方、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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