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月22日发布通知;电子保函费率由7‰统一下调至4‰;金融机构从3家扩充至26家;严格落实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2026年7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发布《关于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金融机构扩充及费率下调的通知》,对平台电子保函服务体系进行两项重大调整:一是入围金融机构由原有的3家大幅扩充至26家;二是自2026年7月1日起,电子保函费率统一调整为不超过4‰,较原7‰费率下降超过42%。
此次调整的核心背景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精神。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持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广西此次将费率上限从7‰降至4‰,是地方层面对国家政策的实质性响应。以100万元投标保证金项目为例,企业购买电子保函的费用将从700元降至400元,单笔节省300元;对于大型项目,降费效果更为显著。
金融机构扩充方面,本次入围的26家机构均经过公开征集与严格评审,后续将分批完成系统对接并正式上线提供服务。这一举措打破了此前少数机构垄断的局面,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从供给侧推动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的提升。各机构须严格执行费率上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应及时完成系统费率参数更新及对外公示工作,确保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从行业影响来看,广西的动作具有示范意义。此前重庆、内江等地已先后推出电子保函规范措施,而广西以"降费率+扩供给"组合拳的方式,将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落到了实处。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本就大幅缓解了流动资金压力,此次费率下调进一步降低了参与招投标的门槛成本,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对于投标企业,建议密切关注平台公告,选择已完成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前应核实机构资质和费率公示情况,如遇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加价行为,可向交易中心反馈。同时,企业应充分利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策,合理调配流动资金,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适用主体: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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