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内江市《关于全面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全链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于8月10日正式施行;1000万元以下项目原则上不收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提至80%以上;3000万元以下施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小微企业优先;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暗标盲评"防范围标串标。
2026年8月10日起,内江市将正式施行《关于全面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全链条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7月28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奉春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访谈解读节目中,详细介绍了新规与2017年旧版文件(内府办发〔2017〕6号)的核心变化。这是四川省地级市中较早出台的招标投标全链条系统性改革文件,多项减负降本条款引发行业关注。
《实施意见》在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力度空前。在投标保证金方面,明确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收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大幅降低企业现金占用。在工程款支付方面,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到80%以上,鼓励合同总价30%的首付款;履约保证金按进度分期返还,不再扣留到项目竣工。这些条款直接回应了长期以来施工企业反映的"保证金占用大、回款周期长"两大痛点。
《实施意见》对中小企业投标的政策倾斜也颇具亮点。明确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要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可以加分,通用技术项目弱化资质和业绩要求,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这一设计将"预留份额"政策从政府采购领域延伸至工程招投标领域,为中小建筑企业拓展了市场空间。
在防范腐败和围标串标方面,新规祭出组合拳。全面实行远程异地评标,主观分高的招标项目必须采用"暗标盲评"方式,探索将同一项目专家分散到不同工位独立评标,从技术层面切断"熟人干扰"。同时实行"评定分离"模式,定标委员会主要由招标人领导班子组成,定标由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标后监管方面,推动招标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将施工现场人员到岗、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履约表现纳入信用评价,与后续投标资格挂钩。
《实施意见》将于8月10日生效,距当前仅剩6天。对于参与内江市场的招标人、投标企业和代理机构而言,应立即着手三方面准备工作:一是梳理在手项目,判断是否适用免收保证金和中小企业优先发包条款;二是调整投标策略,适应"暗标盲评"新规则;三是完善履约管理体系,应对"两场联动"信用评价机制。
适用主体: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监理企业、中小微建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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